把握新时代要求,扛牢法律监督新职责
2021-08-11 16:43:0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肖俊 | 点击量:29295         

肖俊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意见》通篇坚持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各级检察机关来说为之振奋、备受鼓舞,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扛牢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新职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

自古以来,奉法者强则国强,法治昌明则国泰民安。商鞅立法于秦,则秦国大治,实现了富国强军,为横扫六国一统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治建设对于维护一个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关于“人民检察院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这一说法,也是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就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扛牢新时代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

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和司法产品的新需求与日俱增,而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时代的法律监督工作就是呢?

《意见》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等19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明确方向。这也是我们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所在,作为检察机关要在刑事和解、追赃挽损、认罪认罚从宽、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重点难点领域下功夫,啃硬骨头,真正推动“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切实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有所为。

三要在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夯实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根基。

一份部署,九分落实。对于基层检察院要结合地方特色,从实际问题出发抓落实,主动适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系统工程建设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既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充分利用好地方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强化建章立制,清除顽瘴痼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内外部联动协作,作为芦淞检察院,要立足芦淞地方特色,为航空、服饰等企业做好司法服务,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提升检察为民的能力;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以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实现业务和人员的科学管理;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破除数据信息壁垒,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大力推行听证会、宣告会,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

击鼓催征开新局,策马扬鞭疾奋蹄。党中央已作出了科学决策部署,作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细化为一条条具体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件司法案件办理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检察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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